(一)判断婚前财产以财产取得时间是否在结婚登记前为准,登记前取得的财产通常为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二)婚前全款买房,该房产属于个人财产;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房产所有权一般归产权登记方,登记方需对另一方补偿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
(三)婚前财产婚后孳息和自然增值属个人财产,而个人财产婚后用于生产、经营等产生的收益属共同财产,离婚时要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