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要起诉民间借贷的对方,可选择被告住所地法院。当被告是公民时,以其户籍所在地为住所地;若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不同,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到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医的情况除外。若被告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其住所地是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二)也能选择合同履行地法院。若借贷双方对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事后又没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交易习惯也无法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出借人起诉借款人还款,出借人作为接受货币一方,其所在地法院有管辖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