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正当理由时,如突发重大疾病、遭遇不可抗力等,原告要提前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详细说明无法到场的原因,并请求延期审理。等待法院审查,若理由成立,法院会批准延期。
(二)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会按撤诉处理。由于离婚案件涉及人身关系,原告除不能表达意思外,原则上都要出庭。所以原告有事不能到场,一定要提前和法院沟通,申请延期,防止按撤诉处理产生不利后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