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行收集男方离婚欠债证据,可查看家庭财务记录、银行流水、短信聊天记录等,从中寻找债务相关线索。
(二)若自行收集证据困难,可申请法院调查取证,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相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三)关于债务性质,若男方称是夫妻共同债务,需由其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无法证明则一般认定为其个人债务。
(四)离婚诉讼中,若无证据证明债务存在,法院通常不处理该债务,待有证据后,债权人可另行起诉主张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人民法院对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的证明文书,应当辨别真伪,审查确定其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