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另一方先以子女名义与对方协商,明确抚养费数额和支付方式。
(二)协商不成,通过诉讼解决,法院会综合子女实际需要、父母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确定抚养费。
(三)对方有固定收入,按其月总收入百分之二十至三十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不超月总收入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参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及上述比例确定。
(四)若对方拒不执行生效判决,可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