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案件审理中法院觉得被告人可能判实刑,为保障刑罚执行,会将其收押,所以在庭审中要积极辩护,争取从轻量刑。
(二)案件事实清晰、证据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且情节轻,可能判缓刑等非羁押刑罚时,不会在开庭收押,被告人可继续保持良好态度,配合司法程序。
(三)取保候审期间不能违反规定,像未经批准离开居住的市、县等,否则法院可能决定收押,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