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借款案件,因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法院会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当事人可做好证据收集,配合法院加快进程。
(二)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借款案件,通常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若有特殊情况需延长,经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当事人要耐心等待,积极关注案件进展。
(三)进入二审程序的借款案件,法院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当事人要及时跟进二审动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