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抚养权不在自己这,要尊重获得抚养权一方对孩子的直接抚养权利,不过可以定期与孩子联系、探望,了解孩子的生活情况。
(二)若发现获得抚养权的一方存在无力继续抚养孩子、虐待孩子等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形,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医院诊断证明、报警记录、证人证言等,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之诉。
(三)参与诉讼时,准备好能证明自己经济状况良好、生活环境稳定等有利于孩子成长的材料,争取法院支持变更抚养权的诉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