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注意诉讼时效,债权人应在三年诉讼时效内积极向债务人主张权利,避免债务人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进行抗辩,保障自己的胜诉权。
(二)确保借条内容合法合规,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防止借条被认定无效。
(三)若发现借条存在欺诈、胁迫等可撤销情形,要在撤销权行使期限内及时行使撤销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