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持械抢劫且数额达100万的犯罪行为,若想争取从轻处罚,犯罪人可主动向司法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构成自首。
(二)也可以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
(三)在司法机关讯问过程中,如实坦白自己的犯罪事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