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遇到重婚、与他人同居情况,可收集聊天记录、照片、视频、证人证言等,来证明对方有婚姻外亲密关系或与他人持续、稳定共同生活。
(二)涉及实施家庭暴力,身体暴力可收集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伤情照片、验伤报告;精神暴力可收集相关聊天记录、短信。
(三)若因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可收集报警记录、社区证明、邻居证言证明行为存在,书面悔过书、保证书可证明对方承认过错。
(四)证据要合法取得,且形成完整证据链,才能有力支持诉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