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出申请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辩护人向办案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申请。
(二)准备材料
准备取保候审申请书,详细说明申请理由,比如犯罪嫌疑人有严重疾病无法自理,或是怀孕、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且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等情况。
(三)提供保证
提出符合条件的保证人或按规定交纳保证金。保证人要与案件无关联,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享有政治权利且人身自由不受限,还有固定住处和收入。
(四)等待决定
办案机关收到申请后三日内作出决定。若同意,会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并解除其羁押状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