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集证据方面:除了离婚协议、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以及证明对方未支付抚养费的记录外,还可以收集孩子的生活开销记录,如学费发票、医疗费用单据等,以证明抚养孩子所需的实际费用。
(二)书写起诉状方面:要确保信息准确无误且详细,尤其是诉讼请求中的金额要根据实际生活成本合理计算。事实与理由部分要清晰阐述对方不支付抚养费的情况,以及对孩子生活造成的影响。
(三)法院管辖方面:在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收集证据时,要获取准确的证明材料,若不确定被告经常居住地,可先到被告住所地法院咨询。
(四)判决执行方面:申请强制执行时,要及时向法院提供对方的财产线索,如银行账户、房产、车辆等信息,以便法院更高效地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