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销售金额在2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情况,若涉案金额达33万,通常会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二)若涉及此类案件,犯罪嫌疑人可积极悔罪,主动交代问题争取自首情节,或有立功表现,这些都可能影响法官最终量刑。
(三)在司法程序中,应积极配合调查,如实提供相关证据和信息,以利于准确认定案件事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