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告可聘请律师,律师能凭借专业知识为被告分析案件,收集、整理有利证据,在庭审中代表被告陈述观点、反驳对方诉求,维护被告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等问题上的合法权益。
(二)离婚案件中,即便被告委托了律师,除不能表达意思外,本人仍需出庭;若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要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