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集证据。证明自己抚养孩子的优势,像稳定的收入、良好的居住条件、较高的教育背景等,同时收集对方不利于抚养孩子的证据,如不良嗜好、经济不稳定等。另外准备好孩子的出生证明等能证明亲子关系的材料。
(二)撰写起诉状。明确诉讼请求是争取孩子抚养权,详细阐述相关事实与理由。
(三)提交材料。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和证据材料。通常是被告住所地法院,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四)参加庭审。法院受理后会安排开庭审理,要充分表达自身抚养意愿和能力,积极回应法庭提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