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对方全责,正常情况下对方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和赔偿,己方无需赔偿对方。要注意保留好相关证据,比如事故现场照片、维修清单、医疗票据等,以便后续追偿。
(二)若己方是机动车,虽无责仍可能要在交强险无责任赔偿限额内赔偿对方。对于赔偿情况要了解清楚,在财产损失赔偿不超100元、医疗费用不超1800元、死亡伤残费用不超18000元的额度内承担相应责任。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无责任的赔偿限额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