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涉及盗窃1万元以上案件,犯罪嫌疑人应积极考虑自首,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罪行,以此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
(二)司法机关在量刑时,要全面审查是否存在立功、坦白等从轻情节,以及累犯等从重情节,保证量刑公正合理。
(三)对于仅首次盗窃金额1万以上且无其他特殊情节的情况,虽然可能在一年左右量刑,但法院需严格依据具体案情判定最终量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