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权人通常不能随意撤销债权转让,债权转让通知到达债务人后即生效。若想撤销,可尝试以下方法:
1.经过受让人同意,因为债权转让合同是债权人与受让人之间的合同,受让人同意撤销就可以撤销转让。
2.若出现法定可撤销事由,如因重大误解订立合同、一方欺诈或胁迫对方订立合同、合同显失公平等情况,债权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可行使撤销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