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方是伤者家属拒绝时,先和家属友好沟通,表达关心伤者和协商赔偿的态度。若沟通不行,请求交警部门介入调解,交警能了解伤者情况并促使家属配合。
(二)医院方面阻拦的,向医院说明身份和看望目的,必要时出示事故证明材料。若仍被拒,保留沟通记录作后续证据。
(三)因无法见伤者致协商赔偿困难,等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后,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维护权益。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一致书面申请。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