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一般要支付子女抚养费,特殊情形可不支付,无正当理由拒付可被起诉和强制执行。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支付抚养费是履行抚养义务的重要方式,所以一般情况下不能不支付子女抚养费。但存在特殊情形,比如双方协商一致,直接抚养方同意另一方不支付且不损害子女合法权益;或者一方失去劳动能力且无经济来源,经核实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有能力负担大部分抚养费,可请求减少或免除给付。若一方无正当理由拒不支付抚养费,另一方可以子女名义向法院起诉,判决后仍不履行的,可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大家在子女抚养费方面遇到复杂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和子女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