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借条约定还款期限,债权人要牢记从还款期限届满日起算的三年诉讼时效,期间可适时通过书面或口头方式催款,使诉讼时效中断重新计算。
(二)对于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债权人在要求债务人还款时,要给予其必要准备时间,从债务人拒绝还款时起算三年诉讼时效。
(三)当发现可能超过诉讼时效,可尝试与债务人协商,通过书面协议等方式让债务人重新确认债权,以避免对方用诉讼时效进行抗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