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定货款性质。先确定货款是否为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经营产生的,或者一方经营但收益用于家庭共同生活,若属于则为夫妻共同债权;若为一方婚前个人经营产生或明确约定为个人债权,则是个人财产。
(二)对夫妻共同债权进行分割。若为共同债权,双方可协议由一方享有该债权并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若协议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
(三)个人债权处理。若为个人债权,离婚时不参与分割,归一方所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