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法定情形
出现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伤残无力抚养子女、不尽抚养义务或虐待子女、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以及已满八周岁子女愿随有抚养能力的另一方生活等情况时,可起诉争取抚养权。
(二)提起诉讼
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诉讼。
(三)等待判决
法院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出发,结合双方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