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敲诈勒索100万未遂的犯罪人,若想争取更轻量刑,可主动向司法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这能体现悔罪态度。
(二)若知晓其他犯罪行为或线索,可立功,协助司法机关侦破其他案件,这也会对量刑产生积极影响。
(三)在案件处理过程中,积极坦白自己的犯罪事实,不隐瞒、不狡辩,并且积极退赃退赔,弥补被害人的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同时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第六十八条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