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涉及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14万的未遂案件,犯罪嫌疑人可要求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需提供能证明犯罪未遂状态的相关证据,像未实际取得财物、因意志以外原因未得逞的证据等。
(二)在团伙犯罪里,从犯应积极向司法机关表明自己在犯罪中的次要作用,争取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三)犯罪嫌疑人可以主动自首、举报其他犯罪行为立功,以此作为法定从轻、减轻情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同时,第二十三条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