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争取较轻刑罚,行为人应在共同犯罪中尽量减少自身作用,到案后如实交代全部犯罪事实,积极退还全部违法所得13万,向司法机关表明悔罪态度。
(二)若存在严重情节,应认识到会面临较重刑罚,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调查,争取在其他方面获得从轻处理。
(三)避免与上游犯罪通谋,否则将按上游犯罪共同犯罪论处,量刑会大幅加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