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主犯,要认识到需对团伙全部盗窃行为担责,应积极配合调查,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争取从轻处理。
(二)从犯应主动向司法机关交代自己在犯罪中的具体行为,表明自身作用较小,争取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三)所有犯罪嫌疑人若有自首、立功情节要及时向司法机关报告,并且尽快退赃退赔,以争取法院在量刑时酌情考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第二十六条规定,主犯应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全部罪行负责;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