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优先用共同财产偿还;若共同财产不够或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先协商偿还方式,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要明确常见的共同债务范围,包括为家庭日常开销所负债务,以及双方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认可的债务。
(二)对于一方个人债务,由负债的一方自己承担。像婚前个人所负且未用于共同生活的债务,或者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需要所负且债权人无法证明用于共同生活等情况的债务。
(三)离婚后债权人追讨共同债务,承担了清偿责任的一方,可按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向原配偶追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