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帮他人进行5万以下资金转账,属于正常委托转账的,要保留好转账记录等凭证,以此证明转账是受委托的行为。
(二)若明知他人利用转账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如洗钱、诈骗等,即便金额低于5万,也不可参与,否则可能构成相关犯罪的共犯。
(三)当对转账的资金来源和用途存疑时,应果断拒绝转账,防止陷入法律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资金账户的;
(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
(四)跨境转移资产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