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判断结婚未满三月离婚时彩礼是否退还,先看是否符合法定退还情形。若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或办了登记但未共同生活,又或是婚前给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给付方请求返还彩礼,法院会支持。
(二)若双方已共同生活,彩礼通常不用全额退还。此时要综合考虑共同生活时间长短、有无生育子女、彩礼数额及用途等因素,由法院确定是否返还和返还比例。
(三)若双方未共同生活,或者给彩礼造成给付方生活困难,则可能要返还部分或全部彩礼。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