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确保婚后独有房产为个人财产,一方可用个人财产购房并登记在自己名下,或者让一方父母全额出资购买并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
(二)若夫妻共同出资购房,不管登记在谁名下,该房产都属于共同财产,双方要明确这一性质。
(三)对于一方父母部分出资、夫妻共同还贷且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情况,若想有不同归属认定,当事人可提前做好约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第二款,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