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实施强迫交易行为的人,要认识到该行为的违法性,杜绝使用暴力、威胁手段进行交易,遵守市场交易的自愿、平等原则。
(二)如果遇到强迫交易的情况,被强迫的一方应及时保留相关证据,如交易记录、暴力或威胁的视频、音频等,然后向公安机关报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市场交易行为的监管,加大对强迫交易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强买强卖商品的;
(二)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
(三)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
(四)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
(五)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