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已实际领取或应领取的养老保险金,因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配。
(二)未达到领取条件的养老保险,若以夫妻共同财产缴付保费,离婚时一方可主张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实际缴付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法院会支持,通常由获得养老金账户一方计算婚姻存续期间对方所缴金额并给予相应补偿。
(三)若保费由一方个人财产缴纳,另一方无权分割养老保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条规定,离婚时夫妻一方尚未退休、不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另一方请求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基本养老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离婚时一方主张将养老金账户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实际缴纳部分及利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