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儿女放弃继承后一般不能再继承父母房产,除非存在法定可恢复情形,如受欺诈、胁迫等非真实意思表示且在规定时间内行使撤销权,或其他继承人一致同意且有正当理由。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放弃继承需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一旦作出该意思表示便具有法律效力,也就放弃了对父母房产等遗产的继承权。不过,若放弃继承并非本人真实意愿,比如是受欺诈、胁迫而作出的,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请求撤销放弃声明。另外,若其他继承人一致同意且放弃者有正当理由,法院也可能考虑恢复其继承权。所以,放弃继承后通常无法再继承,但存在法定的特殊恢复情况。若在处理继承相关事务中遇到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