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选择协议离婚,要清楚有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申请并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开始计算。
(二)冷静期内若有一方不想离婚了,带上相关证件和材料,到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申请。
(三)冷静期结束后的三十日内,双方要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不然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相关证件和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