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诉讼中发现欠债人转移资产,债权人可申请财产保全,法院会对相关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冻结,阻止欠债人继续转移资产。
(二)执行阶段发现转移行为,债权人有证据证明欠债人恶意转移资产逃避债务,可向法院提起撤销权之诉,使被转移财产重新成为可执行财产。
(三)欠债人转移资产情节严重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时,债权人可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其刑事责任,促使欠债人履行义务。债权人要积极收集欠债人转移资产的证据,配合法院执行工作,保障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