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法院开庭后发现无管辖权应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受移送法院应受理;若其认为不属于本院管辖,应报请上级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当事人未提管辖权异议且应诉答辩,视为受诉法院有管辖权,违反级别与专属管辖规定除外。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对受理案件有管辖要求。当法院发现受理案件不在自身管辖范围内,就需按照程序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法院,这是为了保证案件能在合适的法院进行审理。而受移送法院接收案件后,一般应予以受理。如果受移送法院觉得案件也不属于自己管辖,不能自行再次移送,需报请上级法院指定管辖,避免案件移送混乱。另外,当事人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未提出管辖权异议且应诉答辩,通常就视为受诉法院有管辖权,但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有特殊保护。如果在法律事务中遇到管辖权相关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准确了解自身权益和应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