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参与团伙抢劫7000元的人员,应尽快向司法机关自首,自首属于法定从轻、减轻情节,可争取较轻处罚。
(二)若知晓其他犯罪线索,可通过合法途径立功,这也有助于从轻处罚。
(三)在司法机关讯问时如实坦白罪行,积极配合调查。
(四)如果是从犯,可向司法机关说明自己在犯罪中所起的次要或辅助作用,争取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