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老公不同意离婚且不起诉,可主动行动,提起离婚诉讼。
(二)准备好民事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以及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材料。
(三)确定管辖法院,通常是被告住所地法院;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然后向该法院立案。
(四)法院受理后会先调解,若调解无效,且存在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法定情形,法院可判决准予离婚。
(五)要做好心理准备,离婚诉讼可能需多次起诉,审理时间较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