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先与直接抚养孩子一方协商,可达成减少抚养费数额、用财物折抵或暂时不支付待有能力时再支付的协议。
(二)协商不成,若女方暂时失业有劳动能力,应尽快找工作,法院会根据当地生活水平、孩子实际需要等确定抚养费数额,女方需按判决支付。
(三)若女方长期丧失劳动能力且无经济来源,可等待法院判决减少或免除支付抚养费义务。
(四)女方要积极与对方沟通,并配合法院查明自身经济状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