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要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二)要是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则需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三)上诉期限从收到判决书或裁定书的次日开始计算。
(四)若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那么以法定休假日后的第一日作为期间届满的日期。
(五)必须严格遵守上诉期限,逾期未上诉,一审判决或裁定就会生效,当事人会丧失上诉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