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常情况下,抚养费支付到子女满十八周岁,若子女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且以自身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父母可停止支付。
(二)若子女为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像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因非主观原因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无法正常生活,父母需继续负担必要抚养费。
(三)父母支付抚养费终止时间可先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起诉至法院,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规定,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父母抚养孩子的义务一般到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