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挪用公款6万,应尽快将公款退还,特别是在提起公诉前退还,这样可争取从轻、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还能免除处罚。
(二)主动向司法机关坦白挪用公款的情况,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配合调查,这在量刑时可能会被考虑。
(三)保留好与挪用公款相关的证据,如资金流向、使用情况等,以便在司法程序中说明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公款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