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在缓刑考验期内,罪犯严格遵守法规、服从监督,也没有新犯罪行为,也未被发现之前的漏罪,那么在考验期满后,原判刑罚就不用再执行。
(二)要是在缓刑考验期内,罪犯违反相关规定,并且情节严重,就会撤销缓刑,开始执行原判刑罚。
(三)当在缓刑考验期内发现罪犯有新罪或者漏罪,会撤销缓刑,先对新罪或漏罪进行量刑,然后与原判刑罚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来决定最终要执行的刑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