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离婚,应积极收集感情破裂的证据,如因老婆离家双方分居满两年的证据等,向法院起诉,即使老婆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也可缺席判决。
(二)对于子女抚养权问题,要准备好能证明自己更有利于子女成长的材料,如经济状况、居住环境等。
(三)涉及财产分割,需提供财产状况、双方对财产贡献等相关证据,法院会根据查明情况依法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