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人身损害赔偿中,若超过三年诉讼时效起诉,虽对方可能以时效抗辩,但仍可起诉,法院不会主动适用时效裁判。
(二)为最大程度争取权益,可收集能证明一直向对方主张赔偿、对方曾承诺履行赔偿义务等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证据,使诉讼时效重新计算。
(三)与对方友好协商赔偿事宜,若对方自愿履行赔偿义务,事后不能以已过时效为由反悔追还赔偿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