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法律规定,正常情况下不存在净身出户,除非一方自愿放弃财产或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法定情形。
(二)若已办理离婚登记且签了女方净身出户的协议,女方能证明签协议时有欺诈、胁迫等情形,可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起诉,请求撤销协议。
(三)若还未办理离婚登记,女方可拒绝男方不合理要求,双方协商不成,女方可向法院起诉离婚,由法院根据财产情况,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