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涉及盗窃公私财物价值25万以上的案件,犯罪嫌疑人应争取自首、立功表现,主动退赃退赔并积极取得被害人谅解,这些情节可帮助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司法机关在量刑时,除考虑犯罪数额,还要综合全案各种情节,对于累犯等具有从重处罚情节的,依法从重量刑。
(三)各地对于“数额巨大”有不同标准,犯罪嫌疑人可了解当地标准,以便对量刑有更准确预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