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旦知晓涉诉情况,应尽快找律师,这样律师有充足时间全面了解案情、收集证据并制定有利诉讼策略。
(二)避免临近开庭时才委托律师,否则律师可能因时间紧迫,不能做好充分准备,对案件结果带来不利影响。
(三)若开庭在即才找律师,律师仍可在庭审中提供专业法律意见,维护当事人权益,但整体上不如提前聘请有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这表明当事人有权利委托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且早委托能更充分保障自身权益。